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江西康雅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安大道25号2楼c2013室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处理赣州市人民医院提交的赣州市人民医院数字化x射线乳腺系统等两台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sn2023-gz-g009)相关供应商涉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违法线索过程中,发现江西康雅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存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违法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江西康雅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272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赣州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6日